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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文波
叶文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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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文波律师创立的北京市元品刑辩律师团队是国内最具权威的刑辩律师团队之一。所有团队律师必须具备法学硕士以上教育背景(全日制),并有三个以上诉讼专业经验以及丰富的驾驭案件能力,以保证案件的质量。本团队长期与国内顶尖刑辩律师合作,并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大学的多名顶尖法学专家顾问,为我们提供强劲的高端法学理论支持,这是我国法学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典范。同时我们还与各级司法、政府、传媒、行业协会等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为案件公平、合法的处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和媒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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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公有住房分割
您好,我们夫妻婚后由男方向单位承租了一套公有住房,据男方说,产权在男方单位。现在我们夫妻要离婚,孩子归我。我和孩子的户口均在此公房上。我想知道,我和孩子有没有承租权和居住权?如果有,我要给男方多少补偿?如果有,一旦我和孩子不居住在此,男方是否也应对我补偿?谢谢。
地区:北京-朝阳区 分类:民事法律-婚姻家庭 提问时间:2016-03-29 09:31:16
提问者:ASK1459214927xyy
 
叶文波
叶文波律师
北京 朝阳区
13911128189
婚后一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夫妻双方都有权利要求承租权。孩子归你,依照照顾抚养孩子一方的原则处理,你和孩子有承租和居住权。需要给男方适当的经济补偿。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如有需要,可联系叶文波律师13911128189。
回答时间:20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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