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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文波律师创立的北京市元品刑辩律师团队是国内最具权威的刑辩律师团队之一。所有团队律师必须具备法学硕士以上教育背景(全日制),并有三个以上诉讼专业经验以及丰富的驾驭案件能力,以保证案件的质量。本团队长期与国内顶尖刑辩律师合作,并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大学的多名顶尖法学专家顾问,为我们提供强劲的高端法学理论支持,这是我国法学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典范。同时我们还与各级司法、政府、传媒、行业协会等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为案件公平、合法的处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和媒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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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父母健在,他们打算将房产立遗嘱指定我是继承人。我想着房子既然早晚是我的,我打算将老房投资拆除改建,但是不打算过户,想以后继承。问题1,如果将遗嘱公证了,老房屋拆除后,公证是不是就失效了?2.新房证写父亲名字,那是不是等于新房成了父亲遗产了?那不姐妹都可继承了?有什么办法保障我的利益?
地区:湖北-荆州 分类:民事法律-遗产继承 提问时间:2015-10-24 09:31:11
提问者:ASK1445650271xpt
 
叶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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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第一个问题就是您如果把房子都拆掉了,那么公证处继承的那个房子已经不存在了,你怎么按照医嘱继承呢,第二个就是如果建立了新的房子的话,房产证是你父亲的名字的话和你们之前做的公证没有关系了,所以如果没有新的医嘱的话,就发生法定继承,所以其他兄弟姐妹当然可以继承, 所以这样的情况下,第一你可以直接让你父亲将现在的房子赠与给你,完了以后再建新房,当然首先你得去公证处取消这部分的公证,不然赠与不发生法律效果,第二个的话是新房建好后重新进行公证。
回答时间:2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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