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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文波律师创立的北京市元品刑辩律师团队是国内最具权威的刑辩律师团队之一。所有团队律师必须具备法学硕士以上教育背景(全日制),并有三个以上诉讼专业经验以及丰富的驾驭案件能力,以保证案件的质量。本团队长期与国内顶尖刑辩律师合作,并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大学的多名顶尖法学专家顾问,为我们提供强劲的高端法学理论支持,这是我国法学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典范。同时我们还与各级司法、政府、传媒、行业协会等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为案件公平、合法的处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和媒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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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
我在地税局干了22年的“临时工”,一直没有转正。2008年国家颁布了新劳动法,领导们为了规避责任,把我们这一类的人员清除了,然后又逼我们和劳务公司签了劳务派遣合同,我们不同意,但是胳膊拧不过大腿,不签就得失业,只有就范。2008年清退时补了一些经济补偿,后来,签了派遣合同上班后,单位又让我们退回了那些补偿。2013年,领导又说上级不让用我们这类人了。又想法让我们和劳务公司签了一个派往政府的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合同,还在地税局上班。若不签,还是得下岗,又签了。请问:若不签,能否得到经济补偿。标准如何计算?谢谢! 还有,2013年以前我们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960元,而地税局只给我们发800元,说扣那一部分是个人应负担的社保费,请问,合理吗?
地区:河南-鹤壁 分类:民事法律-劳动纠纷 提问时间:2014-11-03 18:09:40
提问者:ASK1415009237b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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