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叶文波
叶文波律师
北京 朝阳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叶文波律师创立的北京市元品刑辩律师团队是国内最具权威的刑辩律师团队之一。所有团队律师必须具备法学硕士以上教育背景(全日制),并有三个以上诉讼专业经验以及丰富的驾驭案件能力,以保证案件的质量。本团队长期与国内顶尖刑辩律师合作,并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大学的多名顶尖法学专家顾问,为我们提供强劲的高端法学理论支持,这是我国法学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典范。同时我们还与各级司法、政府、传媒、行业协会等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为案件公平、合法的处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和媒介保障。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刑事审判前准备程序改革研究2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5-11-27 17:03)    点击:457

 二、构建以当事人主义为主导的审前准备模式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首先, 建立以当事人主义为主的审前准备程序具有现实的必要性。现行审前准备程序存在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司法公正和效率, 这是建立以当事人主义为主导的审前准备程序的现实基础。通过司法改革, 尽快消除现代审前准备模式与新的庭审方式之间的机制冲突, 已刻不容缓。

  第二, 构建当事人主义为主的审前准备模式符合诉讼模式理论和实践的要求。诉讼模式理论要求审前准备模式与庭审模式相匹配, 其基本原理是: 有当事人主义的庭审模式就应有当事人主义的审前准备模式; 有职权主义的庭审模式就必须要有职权主义模式的审前准备程序, 否则就会引起机制的冲突, 造成诉讼的混乱。我国现行审前准备程序属于职权主义模式, 但庭审方式却又是以当事人主义为主的模式, 这种设置违背了诉讼模式理论的基本原理。所以, 改革现行审前准备程序, 建立以当事人主义为主的审前程序符合诉讼模式理论的要求, 另外, 从外国刑事司法的实践来看, 凡是符合诉讼模式理论的诉讼制度都能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并实现司法的公正和效率。

  第三, 法院机构改革为审前准备程序改革提供了现实条件。首先, 由于市场经济逐渐成熟, 市场规则日益完善, 所以经济案件逐年下降。经济案件萎缩, 为抽调一部分法官充实到刑事审前法官的队伍中去提供了现实的条件。其次, 通过近年来的法院机构改革, 立、审分离的大立案格局已形成。以达到排除庭前预断的目的。最后, 正在推行的法官助理制度为强化庭前准备力量提供了契机。庭前法官多配一些法官助理, 协助其完成证据开示, 法院调查取证、庭前录证, 证据保全等繁重的任务。

  第四, 一些地方司法机关的改革探索为审前程序改革提供了实践经验。近年来, 各地司法机关均意识到了现行审前准备程序存在的不足, 深刻地感受到了由此而引发的庭审方式改革不畅的问题, 并采取了不同措施对审前准备程序进行改造。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叶文波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工程建筑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叶文波律师,叶文波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叶文波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1112818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叶文波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叶文波律师主页,您是第33565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