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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的系统论趋向3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5-10-29 11:25)    点击:446

三、刑事诉讼系统外部机制之协调

      刑事诉讼系统的协调运行不仅需要系统内部各个元素的合理组合,而且需要系统外部机制的密切配合。这种外部机制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一是一国法治建设的大环境,即宪政体制的建设。法治建设的状况是一国刑事诉讼法得以顺利运行的重要的系统支持。没有法治建设的大环境,一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只能沦落为专制制度下惩罚犯罪的工具,程序的正义和权利的保障,将完全为保障统治者统治秩序所代替。因此,一国法治建设的大环境是刑事诉讼程序协调运行的前提条件。二是一国司法体制的设置。刑事诉讼程序是否能够合理协调运行,与一国司法体制的设置密切相关。如果一国的司法体制不是按照司法程序运行的规律设置,而是按照行政权力的模式设置,或是部门利益协调的结果,那么刑事诉讼协调运行也只能是空中楼阁。因此,要使一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合理、协调运行,公正的刑事诉讼程序法固然是前提条件,科学和理性的司法体制更是不可或缺的。三是监督体制。刑事诉讼程序的运行虽然必须强调独立性,但离不开合理的监督机制。事实上,健全的外在监督机制是刑事诉讼程序公正运行的重要保障。笔者认为,目前,监督刑事诉讼程序运行的外在机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舆论监督体系;二是权力机关即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当然,这两套外在监督体系也应该规范化、制度化,不得妨碍法院的独立审判权。近年来,很多学者对如何建构科学的司法体制进行了深入研究,其主要目的也就是为了改革现行司法体制上的固有弊端,保障刑事诉讼程序公正合理地协调运行。我们可喜地看到,这些研究已经有了丰硕的成果。有理由相信,这些成果必将丰富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诉讼系统的理论基础。

    (编辑:陈岩)

注释: ①⑦⑧[德]鲁道夫•冯•耶林:《为权利而斗争》,胡宝海译,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 年版,第12 页。 ②[英]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邓正来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3 年版,第49 页。 ③《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黄道秀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年版,第55 页。 ④[法]卢梭:《卢梭民主哲学》,陈惟和等译,九州出版社1999 年版,第37 - 38 页。 ⑤⑥[日]田口守一:《刑事诉讼法》,刘迪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 年版,第24 页,第25 页。

出处:《法商研究》2005年第1期

      陈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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