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1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5-10-23 11:19) 点击:378 |
(4) 随州市人民检察院 2009年2月17日 浅谈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赵攀文 新中国成立近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迈出了重大步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然而,我国的法治建设植根于中国社会的实际,仅靠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照搬别国的法制制度和政治体制是行不通的,我们只有立足中国国情,在邓小平理论旗帜的指引下,把握好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等各方面的关系,才能保证我国的法治建设稳步前进。 一、正确认识我国法治化程度 事实求是地评价我国目前的法治化程度是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我们应该明确:我国尚处于法治化进程的初级阶段,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 (一)我国的法制建设逐步完善,为推进法治化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1949年到2001年,我国出台国家级法规数据41860余件,地方法规数据34480余件,合计76000余件,2.9亿字。其中全国人大及其党委会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有550余件,特别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20多年里,全国人大及其党委会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就有390多件,占同类法律的70%还多。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800余优件,享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党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8000余件,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政府规定的规章3万余件。因此,我们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做到基本有法可依,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已经形成,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发挥了并且继续发挥着稳定社会保障治安的巨大作用。这就是在党中央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基本方针的指引下,我国立法工作所取得的巨大成绩,是在50年里做完了西方法治国几百年的工作。 (二)我国的法治理念指导受到各种思想干扰,影响了法治化建设的进程。主要表现在:一是受西方法治思想的影响,一些人总认为我们党委、人大、政协和一府二院“多条腿”的体制不如西方议会、政府、司法“三条腿”的体制合理,自觉不自觉地以西方的法治模式来评价我们的法治状况,来设计我们的法治建设方向。二是受“左”的残余思想影响,一些执法者管理的意识、斗争的意识相对比较强,而人权保障的意识、和谐的意识相对比较弱。三是受市场经济利益法则的影响,有少数人往往把执法权力与自身利益挂钩,追求自身利益比追求公平正义更重要。四是受封建人治思想的影响,不少人仍把行政官与司法官混为一体,或者违法干预司法部门依法独立办案,或者特权思想严重,习惯以“父母官”、“管人者”自居。这些理念上的偏差,必然导致实践上的混乱。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