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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管辖原则理论综述(四)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5-10-15 14:26)    点击:376

附录一:相关研究信息资源介绍

1、救济、司法及责任中心(Redress and the Center for Justiceand Accountability,简称“CJA”)该组织正在建立一个关于普遍管辖信息的网站。该站点旨在成为一个全世界范围内普遍管辖原则支持者的信息中心。该网站并不打算为任何特别的组织提供位置,只是简单地提供一个可资引用的关于普遍管辖原则理论的信息中心。

2、世界反酷刑组织在耶鲁大学人权中心及华盛顿特区几个律师事务所的帮助下,正在筹建一个“普遍管辖权”网站,对在不同的普遍管辖权立法及普遍管辖适用的案件中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集中探讨。该网站反映出世界反酷刑组织正在致力于对国际犯罪的普遍管辖及刑事责任,包括对在相关案件中反映出来的一些最重要的法律问题的编辑。尤其是该网站还包括在“沙龙案”中的豁免问题的争论资料。预计该网站马上要有一些美国适用普遍管辖的案例。[66]

3、阿塞[67]协会(Asser Institute)阿塞协会,是一个设在海牙的学术团体。该协会目前正在筹建一个网站,该网站将包括两个数据库:一个是关于普遍管辖;另一个是关于国际人权法。两个数据库将集中相关的原始材料:如立法及案例。该学会还打算发表包括有原始资料及相关的学术研讨论文的资料。[68]

4、大赦国际(Amnesty International)

在皮诺彻特一案诉讼期间,该组织开始汇编关于酷刑及其他严重国际犯罪适用普遍管辖原则的资料。该项目得到发展,在目前包括数千页的法律、案例、报刊资料及学术论文。该项目还决定成立一个数据库,为此目的将已收集的资料转给了上述的阿塞协会。 

附录二:参考书目
1、陈兴良著:《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2、甘雨沛、高格著:《国际刑法学新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高铭暄主编:《刑法学原理》(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4、黄俊平著:《普遍管辖原则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5、李浩培著:《条约法概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6、梁西主编:《国际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7、林欣主编:《国际刑法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8、邵沙平著:《现代国际刑法教程》,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9、邵沙平、余民友主编:《国际法问题专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0、王铁崖主编:《国际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

11、余民才主编:《国际法专论》,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

12、张智辉著:《国际刑法通论》(增补本),中国政治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3、张明楷著:《刑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14、赵秉志主编:《当代刑法理论探索(第1卷)——刑法基础理论探索》,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5、[日]森下忠著:《国际刑法入门》,阮齐林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6、[美]M.谢里夫·巴西奥尼著:《国际刑法的渊源与内涵——理论体系》,王秀梅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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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余民才主编:《国际法专论》,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第278页。

[2] 参见高铭暄主编:《刑法学原理》(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1993年版,第302页。

[3] 参见江国青著:《演变中的国际法问题》,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59页。

[4] [日] 森下忠著,阮齐林译:《国际刑法入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第76页。

[5] 参见高铭暄主编:《刑法学原理》(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1993年版,第302页。

[6] See Westlake , International law ,Part on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04 ,at 177 ;转引自林欣主编:《国际刑法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年版,第1 - 2 页。

[7] [英]詹宁斯、瓦茨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国际法》(第1卷第1分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326页。

[8] 普遍管辖原则最初产生于海盗罪,这一观点已经广为接受,但是最近却受到不少外国学者的质疑。(参见赵香如:“论普遍管辖原则的理论与实践”,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8年第4期)

[9] 张智辉著:《国际刑法通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4页。

[10] 参见黄俊平著:《普遍管辖原则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页

[11] 高铭暄主编:《刑法学原理》(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06-307页。

[12] S.舒伯:《对于在航空器上犯罪的管辖》,1973年版,第81-82页;转引自高燕平著:《国际刑事法院》,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年版,第86页。

 

[13] See Nicolaos Strapatsas : Universal Jurisdiction and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Manitoba Law Journal Vol 29 No. 1.转引自黄俊平著:《普遍管辖原则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7页。

[14] See Henry Kissinger.The Pitfalls of Universal Jurisdiction: Risking Judicial Tyranny. Foreign Affairs,Vol.80(4), July/Augest, 2001;转引自黄俊平著:《普遍管辖原则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7页。

[15] See L.N.Sadat.Redifining Universal Jurisdiction.New England Law Review, Vol. 35(2),at 244.转引自黄俊平著:《普遍管辖原则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7页。

[16] 余民才主编:《国际法专论》,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第279页。

[17] See Randall,Universal Jurisdiction under International Law,Texas LawReview,66(1988),at785;转引自黄俊平著:《普遍管辖原则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8页。

[18] 卢有学:“普遍管辖原则辨误”,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7年第1期。

[19] 甘雨沛、高格著:《国际刑法学新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5页。

[20] 2000年1月,William J.Butler和Stephen A.Oxman代表国际法学家委员会和国际法学家委员会美国分会访问普林斯顿大学期间,提议拟订若干原则,以便澄清和规范国际刑法中一个日益重要的领域,即国内法院与被害人或犯罪行为人没有传统上的司法管辖关系,但根据普遍管辖权就国际法规定的严重犯罪进行追诉的问题。伍德罗·威尔逊公共和国际关系学院院长Michael Rothschild提议Stephen Macedo以普林斯顿大

学新设的法律和公共事务课题组创办主任的身份参加会面。这一想法最终促成了普林斯顿项目的确立。该项目的目的在于探讨普遍管辖权所涉及的问题,并及时订立一些原则。M.Cherif Bassiouni教授提出了原则初稿。2000年11月10日和11日,一批重要学者在普林斯顿大学讨论这一初稿,并就普遍管辖权各方面问题提出工作文件。一个起草委员会协助修订了原则草稿,随后与订正的工作文件一并提交给一个国际法学家小组,小组于2001年1月25日至27日在普林斯顿开会。普林斯顿项目1月会议的与会者包括来自世界各地的法学家。他们聚集在一起推敲协商一致的原则。会议拟就了现有的普林斯顿原则及导言,并在2001年2月将这些原则及其导言重新分发给项目参与者及世界各地的几十个人权组织。

[21] 参见邵沙平著:《现代国际刑法教程》,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6~11页;甘雨沛、高格著:《国际刑法学新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9~46页。

[22] 参见黄芳著:《国际犯罪国内立法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第12页。

[23] 参见甘雨沛、高格著:《国际刑法学新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3页。

[24] 张智辉著:《国际刑法通论》(增补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6页。

[25] 参见[美]巴西奥尼:“关于预防、控制和惩治国际和跨国犯罪的国际合作的综合战略措施”,载《Nova Law Review》第15卷,1991年,第356-363页。转引自邵沙平著:《现代国际刑法教程》,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4页。

[26] 参见黄肇炯著:《国际刑法概论》,四川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01~102页;邵沙平著:《现代国际刑法教程》,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5页。

[27] 参见张智辉著:《国际刑法通论》(增补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目录第4页。

[28] 参见甘雨沛、高格著:《国际刑法学新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83、227、296、313页。

[29] 赵秉志、王秀梅译,杨诚审校:《批准与执行〈国际刑法法院罗马规约〉手册》,中信出版社2002年版,第370页。

[30] 参见林欣主编:《国际刑法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2页。

[31] 参见王铁崖、田如萱编:《国际法资料选编》,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第17页。

[32] 参见乐欣:“伊拉克战争:多少国际法原则被冲破”,载《检察日报》2003年3月31日;转引自黄俊平著:《普遍管辖原则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4页。

[33] 赵秉志、王秀梅译,杨诚审校:《批准与执行〈国际刑法法院罗马规约〉手册》,中信出版社2002年版,第370页。

[34] 参见王秀梅、杜澎、赫兴旺:“惩治恐怖主义犯罪国际合作中的普遍管辖”,载《法学评论》2003年第4期。

[35] 邵沙平著:《现代国际刑法教程》,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53页。

[36] 甘雨沛、高格著:《国际刑法学新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01页。

[37] 参见黄俊平著:《普遍管辖原则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73页。

[38] [英] 詹宁斯、瓦茨修订, 王铁崖等译: 《奥本海国际法(第1卷第1分册)》,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5年版, 第7页。

[39] 参见赵秉志、黄俊平:“论普遍管辖原则的确立依据”,载《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第3期。

[40] 转引自惠顿: 《论‘条约必须信守’规则》, 载《海牙国际法学院演讲集》, 第49 册, 1934 年第3 分册, 第184页。

[41] 格老秀斯: 《战争与和平法》, 1946年拉丁文版, 凯尔西英译本, 1925年版, 第3卷, 第25章,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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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H. 凯尔逊:《国际法原理》, 1952年英文版,第310页;转引自赵秉志、黄俊平:“论普遍管辖原则的确立依据”,载《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第3期。

[43] 奥本海: “国际法科学: 其任务和方法”, 载《美国国际法学报》第2卷, 1908年, 第333页以后;转引自赵秉志、黄俊平:“论普遍管辖原则的确立依据”,载《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第3期。

[44] [英] 詹宁斯、瓦茨修订,王铁崖等译 :《奥本海国际法(第1卷第1分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5年版, 第8—9页。

[45] 参见李浩培: 《条约法概论》, 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第281页。

[46] 参见特里派尔: 《国际法与国家法》, 1899年德文版,第27页以后, 转引自李浩培: 《条约法概论》, 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 第281页;转引自赵秉志、黄俊平:“论普遍管辖原则的确立依据”,载《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第3期。

[47] 参见波利蒂斯:“狄骥的学说对国际法的影响”,载《法律哲学和法律社会学文库》杂志, 1932年,第71页;转引自赵秉志、黄俊平:“论普遍管辖原则的确立依据”,载《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第3期。

[48] [德] 伯恩·魏德士: 《法理学》, 丁小春、吴越译,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 第217页。

[49] 参见凯尔森: 《国际法原理》, 1952 年英文版, 第314页;转引自赵秉志、黄俊平:《论普遍管辖原则的确立依据》,载《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第3期。

[50] 参见李浩培: 《条约法概论》, 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第286页。

[51] [美] M·C·巴西尼奥:《国际刑法的历史、范围与内容》[J ],载《法学译丛》1983 年第3期;转引自黄京平,石磊,蒋熙辉:“论普遍管辖原则及其实践”,载《政法论坛》2001年第2期。

[52] 参见[日] 森下忠著:《刑法适用法的理论》,成文堂,2005年版,第234页;转引自张明楷著:《刑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69页。

[53] Lyal S.Sunga:The Emerging System of 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 Developmentn Codification and Implementation,1997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at254;转引自黄俊平著:《普遍管辖原则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75页。

[54] 黄京平、石磊、蒋熙辉:“论普遍管辖原则及其实践”,载《政治论坛》2001年第2期。

[55] 黄京平、石磊、蒋熙辉:“论普遍管辖原则及其实践”,载《政治论坛》2001年第2期。

[56] 参见黄俊平著:《普遍管辖原则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79、180页。

[57] 单长宗、熊选国:“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刑事管辖权竞合及一事不二审原则”,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研究》,出版及发行: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2002年版。

[58] 王秀梅、杜澎、赫兴旺:“惩治恐怖主义犯罪国际合作中的普遍管辖”,载《法学评论》2003年第4期。

[59] 参见高铭暄主编:《刑法学原理》(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1993年版,第311页。

[60] 皮诺彻特(Augusto Pinochet)是智利的前国家元首和军队统帅,被控在执政期间有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自1996年起,西班牙法院接受西班牙受害人以及非政府组织的起诉,对就皮诺彻特执政期间侵犯人权的行为进行调查。1998年9月,皮诺彻特因病到英国治疗。1998年10月,西班牙当局根据《欧洲引渡公约》向英国提出引渡皮诺彻特到西班牙受审的要求。英国当局根据西班牙的请求,在伦敦拘捕的皮诺彻特。10月28日,英国高等法院针对西班牙的引渡请求和英国警方拘留皮诺彻特的行为作出裁定,认为皮诺彻特“作为国家元首享有免于英国法院民事和刑事诉讼程序的豁免权”。11月25日,英国上议院法庭(即英国的终审法院)裁定皮诺彻特败诉,认为皮诺彻特不享有豁免权。12月17日,在皮诺彻特的律师指控英国上议院因有大法官与大赦国际有联系而裁决不公的情况下,英国上议院表示将重新审议11月25日裁决。1999年1月18日,英国上议院举行听证会,开始对“皮诺彻特案”进行重新审理。1999年3月24日,英国上议院以6票造成,1票反对通过裁决,裁定皮诺彻特败诉,认为作为前国家元首,皮诺彻特在关于酷刑的指控上不享有豁免权,英国司法当局逮捕皮诺彻特是合法的。2000年3月,英国以皮诺彻特的身体状况不宜接受审判为由,拒绝的西班牙的引渡请求,准许皮诺彻特回到智利。2000年6月,智利圣地亚哥上诉法院裁定皮诺彻特不再享有终身参议员的豁免权。2001年7月,该法院以皮诺彻特的身体状况为由,终=止了智利本国的刑事诉讼程序。

[61] 参见冯军、蒋登巍:“浅析普遍管辖原则的适用限制”,载《法学评论》1997年第5期。

[62] 参见张智辉著:《国际刑法通论》(增补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99页。

[63] 温树斌、黄家平:“论国际犯罪的管辖机制”,载《政法学刊》2001年第3期。

[64] 参见张智辉著:《国际刑法通论》(增补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7页。

[65] 参见黄俊平著:《普遍管辖原则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95、196页。

[66] 这个网站地址为“www.criminalaccountability.org”。

[67] T.M.卡瑞尔(1838-1913),荷兰法学家,政治家,曾获诺贝尔和平奖。

[68] 这个网站地址www.asser.nl/vr/query.htm.这个网站解释了他们的计划,但是尚没有建立资料库的计划。
 

作者:李洪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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