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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句话揭示犯罪深层原因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5-10-15 11:41)    点击:266

“到了外地胆子就变大了”、“这种暴发户,抢她一些不算多”、“厂里欠我的太多”

                表一:苏州工业园区农民工犯罪总状概括

                图二:苏州工业园区农民工犯罪定量分析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率较高

  作为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一支社会力量,农民工稳定与否,关系到城市乃至社会的安定和谐。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以“80后”、“90后”为主体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就业观念、生活方式、消费方式方面与城市人相差无几,他们平等意识、拼搏意识和进取精神比较强,渴望融入城市社会、成为真正的市民。新生代农民工在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同时,来自长三角地区的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统计的以下两组数据让人不无担忧:

  据统计,2007年至2009年,苏州工业园区农民工犯罪人数共计2803人。其中“80后”新生代农民工占86.41%,主要以侵犯财产型犯罪居多,以暴力或非暴力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

  财产是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显著特点。

  在对大量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进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社会纽带断裂、社会结构解体、社会信任不足等是引发和促使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重要社会因素。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到了外地胆子就变大了……”这是诸多犯罪农民工,特别是突发性犯罪罪犯对作案动机异口同声的供述。 为什么农民工到外地胆子就会变大?办案人员指出,农民工在农村与城市、城市与城市之间的急剧流动,从作为村民的单位人转为急剧流动的社会人,导致了约束其行为的社会纽带断裂。

  ●抢劫犯沈某曾先后在工业园区某娱乐场所和知名品牌餐厅做过保安、服务员,后其带领四人多次持刀抢劫。沈某在供述其入户抢劫的作案动机时说,“她(被害人)穿名牌、开名车、消费一掷千金,我给她倒酒时听她和别人说光这两年炒房子就赚了几百万。这种暴发户,抢她一些不算多……”

  据调查,许多新生代农民工虽然从事着繁重劳动,但年收入大多在1.5万元至2万元之间,而且劳动权益很容易受到侵犯。同时,由于他们身处发展较快的东部城市,亲眼目睹富人的富有和奢侈,强烈的收入反差和社会不公平感油然而生,极易产生处于压抑状态的攻击性和敌意,并最终以极端的暴力犯罪的方式爆发。办案检察官指出,社会转型时期,由于社会阶层分化,导致社会价值观念分化,引发社会结构的不稳定,进而引发犯罪,这在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中表现很突出。

  ●“厂里欠我的太多”——周某在某民营企业工作了两年,该企业主要从事黄金冶炼生产,劳动强度高、对人体损害相当严重,但却缺乏对员工的劳动保护,周某离职之前,认为自己的工作强度和经济收入差距太大,遂勾结他人盗窃价值19万余元的含金树脂。还有一起案件是汪某伙同他人抢劫某餐厅,问起他们为什么要那么做,汪某回答:“老板让我干了二十多天,就把我炒了,工资都不发,他们把我当做实习生耍呢。”

  不容否认的现实是,大多数农民工打工的企业,不少都是粗放型的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一些企业主常常以牺牲农民工利益为代价,尽可能地获取最大利润,缺乏诚信经营的自觉性。这种状况事实上又给农民工一种消极刺激,缺乏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的他们耳濡目染,在心理上和行为上向无视道德、蔑视法律的方向倾斜。

  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

  基于以上调查结果,办案检察官从社会资本的理论视角分析认为,增加社会资本存量,提高社会控制能力,是实现犯罪预防的重要途径,正所谓“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

   一、强化社会纽带,重组社区权、责、利的资源配置。

  人口流动加剧、夫妻分居导致的婚姻家庭道德观念的滑坡、学校教育的缺失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导致了农民工个体与社会网络的纽带关系下降,导致对预防农民工犯罪社会控制力的下降。强化社会纽带关系的途径多种多样,而最重要和最实际的,就是要培养农民工的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强化社会对农民工的亲和力、约束力,增加社会控制力和影响力。

  社区是农民工流动的终点,应重视和加强社区在农民工流动管理中的作用。按照流动人口管理的自然资源配置,重点向社区倾斜,扭转基层社区责重、权缺、利少而产生的无力管理和无所作为的局面。将相关的管理权限和重心下移给街道和社区。同时融入人性化服务,设“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为流动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与此同时,建立统一平台和载体,通过部门联动机制的形成,使农民工的利益表达和权益诉求有载体反映、有渠道疏通、有组织解决。如苏州市工会建立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就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

  二、稳定社会结构、实现有限平等的社会福利。

  在现阶段,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制定的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形成了无形壁垒,既不利于阻止社会阶层分化的趋势,也不利于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但毋庸讳言的是,任何一个城市又都没有打破户籍坚冰的能力。

  作为调和社会现实矛盾的手段,实现有限平等的制度安排是一种积极的过渡性办法。这种办法的突出特点,就是把长期游离于主流体制之外的农民工有限纳入到公共管理的服务体系中,建立起更具社会整合力和持续力的城市居民管理框架: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应健全对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社会运行体系。克服重视招商引资、轻视对农民工保护;重视对农民工的管理,轻视对农民工服务等观念,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建章立制,促使农民工的务工条件和劳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另一反面,政府在农民工管理框架中要逐渐注入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的内容,如让农民工享有一系列的房屋租赁、劳动社保、计划生育、子女教育和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的内容,从而体现户籍人员和农民工共同居住、同为居民的特点,把新生代农民工纳入到城市公共管理服务的体系中。

  三、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打造社会信用体系,是增加国家社会资本存量,预防和减少农民工犯罪的重要举措。首先,建立以政府为表率作用的社会信用体系。一些地方政府出于现实利益的考虑,不执行或变相不执行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法规,使法律在事实上的有效性打了折扣,导致农民工对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依赖性降低。其次,是要完善强化对企业信用的监管力度。一些企业过分追求利润,缺乏守法经营和培养良好劳资关系的自觉性,而他们不诚信和不守法经营的成本又较低。政府依靠法律加大对企业诚实守信的监管,是优化投资环境、增加社会资本和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良好做法。再有,是积极发挥相关社会机构的作用。要规范和推进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市场化进程,促其规范、健康发展,为农民工的利益表达和权益维护提供渠道和载体。最后,是要建立农民工个人诚信状况的记录。以劳动力资源公司和用人单位为依托,建立起农民工的个人就业记录,也有助于强化农民工诚信劳动、守法劳动的意识。

作者:王军 王珏

出处: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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