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郑筱萸咋未能成某些人的“前车之鉴”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5-10-14 10:49) 点击:300 |
涉嫌受贿被医药企业举报 国家药监局五人被批捕药监局又出事了,距上次爆发“窝案”不过三年时间,07年的“药监风暴”曾经横扫包括局长郑筱萸在内的一大批干部,但是如今看来,郑筱萸的“前车之覆”并未能成为卫良等人的“后车之鉴”。 有人说,药监系统频出大案是因为审批权高度垄断,进而形成寻租手段。但笔者以为并非如此简单,美国的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同样垄断药品的监管审批,但是却成为全世界最具公信力的监管机构,而如果仔细对比中美两国的实际情况,我们会发现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 先说审批权力垄断,抛开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不论,单就我国来讲,早先的医药监管格局并非垄断,原国家经委下属的医药管理局、卫生部的药政司、以及中医药管理局,都拥有对药品的监管权力,可想而知这种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的分工会导致怎样的效果,也正因如此,国家药品管理局才呼之欲出(后又吸收食品监管职能,成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目标就是要建立中国的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从这点来讲,统一监管主体,明确权责所属,体现的是政府治理的进步。监管权力垄断并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垄断权力之外没有监督,没有公开透明的审批机制。 郑筱萸案发之后,药监系统推动了一系列改革,着力打造“阳光药监”,但是从目前来看,“阳光”还不够多,监管还不够有力,这导致一些大权在握的药监官员心存侥幸心理,大肆寻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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