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叶文波
叶文波律师
北京 朝阳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叶文波律师创立的北京市元品刑辩律师团队是国内最具权威的刑辩律师团队之一。所有团队律师必须具备法学硕士以上教育背景(全日制),并有三个以上诉讼专业经验以及丰富的驾驭案件能力,以保证案件的质量。本团队长期与国内顶尖刑辩律师合作,并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大学的多名顶尖法学专家顾问,为我们提供强劲的高端法学理论支持,这是我国法学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典范。同时我们还与各级司法、政府、传媒、行业协会等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为案件公平、合法的处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和媒介保障。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问责“被诽谤”官员,都是假象?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5-10-14 10:46)    点击:258

这是一个让人郁闷的真相:《南方周末》记者对近年来一系列因言获罪案件调查后发现,从重庆“彭水诗案”、山西“稷山文案”、山东“高唐文案”,到河南“灵宝帖案”,当事官员被“问责”后,纷纷继续升迁之路,而被他们追捕的当事人,至今仍生活在恐惧之中。这也使得日前发生的“吴忠帖案”让人很难乐观,几个责任官员虽然被免职,但等待他们的很可能同样是“悄然升迁”,因为整体而言“地方官员违法成本几乎为零”(12月10日《南方周末》)。

   上面这些“因言获罪”的案件,几乎每一起出现时都引发了舆论的口诛笔伐;我们也曾天真地以为,每次最后都是“舆论的胜利”,被报复的公民得到了昭雪,打击报复的官员得到了处理,失衡的天平被“摆平”了。看到这个调查我们才知道——一切都是假象,就结果而言,舆论何尝有过真正的胜利?某些地方官虽然不再像以往那样“死扛着”与舆论为敌,甚至还学会了几分“顺应民意”的即时问责,但在他们的骨子里,这些动作都只不过是权力公关的手段,“等到舆论焦点过去了,安排到其他部门当领导,因为你受委屈了”——这就是他们的是非观。 与滋润的官员相对应的,是几乎每一个当事人都无法摆脱的恐惧。

  眼看着人家复出了,眼看着人家从科级变处级,从处级变厅级,你又能如何?结果只能是制造出杀一儆百的恐惧效应——没人敢举报了,人人噤若寒蝉。这是让人无法想象的纠结,一个官员滥权糟糕到如此程度,仍然可以被友好地保护起来,官场的是非感正义感在哪里?公共舆论层面的正义,和某些官员眼里的正义,竟然是完全对立的两个概念?此前《南方周末》的另一调查发现,近年来导致死亡的暴力强拆,几乎没有一个主要领导接受问责,如果说这是“问责钉子户”的话,那么现在被验证的“问责后悄然复出”俨然更近了一步,成为地地道道的“问责耍花腔”。

   看到这些,我们才可以理解,为什么现在有些地方对官员问责变得主动积极。比如“吴忠帖案”后很快有公安局干部被免职,宜黄强拆之后当地县委书记、副书记也被免职。“免职”听起来是丢掉官帽了,大快人心,实际上“免职”不同于撤职,只是“正常”的干部任免。也就是说,异地上任甚至官升一级,都是可以解释得通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免职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常常沦为摆设。正因如此,用“免职”的手法来应付舆论才没有那么多的阻力,甚至成为一些懂得现代传播之道官员们的“公关首选”。

   舆论轰轰烈烈,官员毫发无损,何以如此?根本原因,就在于媒体、舆论、公众口水从来都是不具强制力的“软监督”。它要充分发挥效力成为“第几权力”,最重要的前提是其他权力不能作壁上观,上级党委、纪委、人大、司法以及其他有强制力的权力部门必须发挥基本的制衡制约作用。

  比如一个县委书记“动用公检法”打击报复,可有机构依照法律纪律去不依不饶地追究责任?光靠媒体监督单打独斗,所谓“媒治”注定只是一种幻想,最后只能沦落为“没治”——滥施淫威搞权力报复,之后却能毫发无损,这简直是向舆论与法治悍然挑战,中国百姓纵是再能忍,恐怕也会黯然神伤吧。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叶文波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工程建筑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叶文波律师,叶文波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叶文波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1112818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叶文波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叶文波律师主页,您是第33558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