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那些“情节轻微”的后悔与“情节严重”的忏悔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5-10-10 10:39) 点击:255 |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南辰观察:记住那些“情节轻微”的后悔与“情节严重”的忏悔——观北京酒驾案一日三审有感
5月17日,北京三起酒后驾车案开庭审理: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致两死一伤的长安街英菲尼迪车祸案;下午,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北京“醉驾入刑”被查第一人李俊杰和国内知名音乐人高晓松醉酒驾车案。北京电视台多家频道转播或者播报了这三起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酒驾案。 给记者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不管是醉酒后驾车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李俊杰,还是醉酒驾车造成多车追尾事故的高晓松,还有饮酒后驾车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陈家,都在法庭上流露出的深深的悔意。 “深深后悔,对不起家人”,李俊杰的后悔也许是三人之中“情节最轻微”的。虽然因为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2个月,罚金1000元,但侥幸没有出交通事故,他的心里不用背负愧对死者、伤者的内疚。 高晓松的忏悔则沉重了许多:“我没有任何想为自己辩护的,我有的全部都是忏悔。我以前一直以为喝酒能给人自由,最后因为喝酒失去了自由,我在明知自己酒醉而且明知代驾在路上的情况下,自己驾车就是对自己的生命和对他人的生命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我感谢司法部门和大家对我的教育。我的行为是自我膨胀的表现,我会吸取教训,我愿意以最大的程度赔偿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我愿意做任何的义工工作,我希望我的事能警示所有喝酒的朋友,对我的家人以及社会致以我最诚挚的歉意。”最后,他还展示了“酒令智昏,以我为戒”的书面忏悔。 而对于陈家来说,不管是数度哽咽,还是弯腰鞠躬和深深的忏悔,都难以让他正视菲亚特司机陈伟宁父亲的双眼:“事情发生一年多了,终于要面对事实。从事情发生到现在,我吃不好饭,睡不好觉,希望能够通过赔偿让自己得到解脱。希望他(死者陈伟宁)的爸爸能够原谅我的无知,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会尽全力帮助王辉和她家,让自己的良心好受点。我也想对我的家人说声‘对不起’。我想告诉广大司机,酒驾后果只有血的教训。” 也许是巧合,细心的网友发现高晓松与陈家酒后驾车都在5月9日,都开同一品牌的汽车。也可以这样假设,如果高晓松那天再多喝几杯,车速再快一些,后果会不会成为另一场追尾惨案?而对于李俊杰来说,如果他在喝下4两白酒和五六小瓶啤酒自信地驾车后,没有被警方查获,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159.6毫克的数据会让他的头脑再“清醒”多久?会不会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如果发生事故,那不幸的受害人又会是谁? 在记者看来,从公共安全的角度考量,在有基数足够大的司机群体醉酒驾车的情况下,公共安全不受到伤害是一种偶然,出事故、出恶性大事故是一种必然,只不过是张三和李四谁比谁撞得更狠的问题。事实也正是如此,醉驾导致的恶性命案近年来多有发生,张明宝醉驾案、孙伟铭醉驾案、鸡西疯狂路虎撞人案、浙江保时捷撞人案……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有关部门及时回应民声所呼,进行了刑法、道交法相关条款的修改。 记得一位专家在介绍瑞典交通法规“进化”的经验时这样表示:“公民对生命和健康的合法要求是法规变更的主要驱动力。”让马路上的行人、道路上的司机在汽车社会中有充分的安全感,让他们的生命权得到强大法规威慑力的保护,这也应当是我国汽车社会法规调整的主要驱动力。 而在相关法律修改的过程中,媒体高度关注,民意得到吸纳,不同立法意见都得到展示并博弈。最终,法律的修改体现了对危险驾驶行为入罪的处罚意图。 公安部交管局提供的最新数据表明,5月1日至5月15日,全国共查处醉酒驾驶2038起,较去年同期下降35%;日均查处136起,较去年全年日均查处数下降43%。全国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7.8%和11.1%。 记者认为,分析这组数据,一方面,几个“同比下降”反映了“酒驾入刑”以来,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产生的有效威慑力开始显现;但是,半个月2038起,这一不小的醉酒驾车数字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当前,醉酒驾车现象依然在严重威胁各地公共安全,因此,对醉酒驾车的依法打击绝不能放松。 至于最近引起热议的“情节轻微”的醉酒驾车该如何处理,记者认为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情节轻微”的醉酒驾车情况?因为这将直接决定“情节轻微”的醉酒驾车情况未来会有多大的基数?另外,应当注意到,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实施。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由于刑法修正案(八)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作出相关刑事处罚规定后,不需要再实行拘留处罚,因此,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删去了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那么对“情节轻微”的醉酒驾车者又该如何处罚呢?总不能比修法以前的行政拘留的处罚还轻吧?目前已有专家提出这种疑问。 一个成年司机,在考取驾照的时候就知道绝不能酒后驾车,在国家出台醉酒驾车将被拘役的清晰法律条文后,喝成醉酒状态后还要上路开车,“情节轻微”的帽子究竟该怎么戴?继续往下想,如果在第一次“情节轻微”醉驾后没有得到刑法的制裁,在侥幸心理作用下他再次醉驾,最终酿下陈家那样的苦果,他“情节严重”的忏悔中又该有对法律怎样的理解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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