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委托人结束会谈和会谈结束后技巧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5-10-08 17:20) 点击:335 |
律师结束会谈前,应当询问委托人是否已经将案情陈述清楚以及对解决案件的方案是否有不明白的地方。因为有的委托人因为紧张或者害羞而不愿或者忘记陈述一些事实,而这些事实往往对案件的解决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假如委托人这时告知的事实完全推翻了先前的陈述,律师不应当显出生气和不耐烦地样子,应当在休息片刻后重新开始让委托人陈述案情。 最后,律师起身,并与委托人握手,送委托人到接待室,然后由秘书送其出律所,最好应当由律师亲自送其出律所(律所和律师不但要给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同时也需要对其以礼相待)。 会谈解决后,制作一份会谈总结,列明委托人在会谈中陈述的案情、律师的建议以及一些主要注意的时间,并附上下次会谈的时间和地点,然后发送给委托人,或以电话告知。 会谈是也是一门艺术,需要律师精雕细琢。 作者:陈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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