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观念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5-10-08 11:58) 点击:387 |
牢固树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观念,是从事刑事辩护工作防范嫌伪证罪的基础前提条件。 在我国,法律不仅规定了对刑事辩护律师违法办案要以伪证罪追究刑事责任,更从职责和权利上,为执业律师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中依法办案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28条就明确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这一规定中,对刑事辩护律师开展刑事诉讼的职责,作了非常精辟的概括和表述。笔者理解其含义主要有: “根据事实和法律” 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最基本的执业工作原则和职责。刑事辩护律师开展执业全部活动中,都必须时时、事事、处处全面贯彻执行这一执业工作原则。在执业中,刑事辩护律师首先要对受委托相关案件事实进行认真细致、客观全面地调查,查清案情。其实,要根据已查清的案件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准确适用相关证据材料和意见,这些材料和意见,也必须做到依事实采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真实地反映所要证实的事物的本来面貌,不能带有虚假成分,更不准主观臆断,绝不添枝加叶。同时还要依据所掌握的证据材料,正确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准确适用相关的法律加以说明阐释,所提出的每个辩护意见,都必须观点准确,评论有据,论理清晰,力争做到事实和法律相统一; “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合法权益,顾名思义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法律规定,受法律保护的正当权益。具体说只能是根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上收集到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相关证据,依据相关法律所提出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从轻或者减轻的辩护意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维护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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