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不直诉案件材料通知书 |
分类:法学论文 时间:(2015-09-30 17:13) 点击:525 |
检 移不诉[ ] 号 _________人民法院: 接你院_______号_______书,被不起诉人_______涉嫌______________一案,被害人直接向你院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你院,请查收。 年 月 日 (公章)__________ 第二联送达人民法院 附:卷宗____册____页 证据材料:_________ 附: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对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将该案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送达人民法院,第三联退回后附卷。 咨询北京著名刑事大律师 叶文波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民生大厦18层 座机:010-57250120(直拨)、56409388、56409399 手机:13911128189 15811390808 传真:010-56409355 QQ询:1697570699 邮箱:fyyw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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