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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剖析涉农职务犯罪背后管理漏洞

分类:法学论文    时间:(2015-09-30 14:18)    点击:268

“我还是第一次知道贪占5000元公款就触犯刑法了。如果因为法盲糊里糊涂贪占小便宜进大牢,实在是不值得。”

 
    发出这番感慨的,是河南省新密市来集镇李堂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程书彬。
 
    近日,河南市新密市几十名村干部参加廉政警示教育。之所以进行此次警示教育,是因为在过去的几年里,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0余件20余人,涉案经济损失高达1000余万元。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学政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国家支农、惠农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各级财政配套投入的大幅度增加,涉农资金成为个别贪腐官员眼里的‘唐僧肉’,涉农贪污贿赂犯罪呈增多趋势。”
 
    前不久,新密市检察院对涉农职务犯罪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周学政说:“调研发现,在涉农职务犯罪中,犯罪人员大多是村两委干部,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其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7%。此类犯罪涉案领域集中,主要集中在经济比较发达、征地面积比较大、地理位置相对优越的市区周边地带。此外,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窝案、串案现象突出。
 
    财务管理形同虚设
 
   “村干部搞‘一言堂’,自己说了算,加上农村财务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村务公开流于形式,极易为个别村干部侵吞国家财产提供便利。”周学政说,新密市检察院办理的新密市牛店镇某村委会原副主任乔某贪污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2003年1月和同年12月,乔某利用担任新密市牛店镇某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之便,将郑州康华煤矿支付给该村的两万元搬迁协调费取走后非法据为己有;在任新密市牛店镇某村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乔某利用负责处理该村后中组、后西组、后东组同郑煤集团米村矿协商搬迁包赔工作的职务之便,将郑煤集团米村矿于2005年12月、2006年3月支付给村委会的共计15.68万元协调费占为己有。为掩盖自己违反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乔某用假发票冲抵搬迁协调费。
 
    2006年7月,乔某在担任新密市牛店镇某村委会副主任兼出纳期间,将新密市教育体育局拨付给某小学的修缮费5万元取走,后用一张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的假发票入账。
 
    周学政说,涉案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是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一个特点。此外,村财乡管模式流于形式的问题也较为突出。按照规定,农村各种款项必须经过乡(镇)、办事处会计中心,但由于缺少资金使用情况跟踪监督,使得村民理财小组有名无实。
 
   “按规定,有关票据须经村民理财小组盖章方能下账,但是,有的村会计身兼数职,既管钱又管账,下账不及时,票据长期积压,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周学政举例分析说,由于财务管理过于松散,使得新密市白寨镇某村村民组长陈某得以轻而易举地报销。陈某驾驶个人面包车到郑州市借切割机,其间,陈某因酒后驾车与一辆货车相撞,致使其本人受伤、面包车报废。对于事故造成的医疗费、车辆损失等7万余元,陈某利用担任村民组长的职务之便入组账报销。
 
    作案手段极其简单
 
  “正是由于财务管理以及监督等方面存在漏洞,导致一些村干部的作案手段极其简单。”新密市检察院检察官郭艺辉告诉记者,如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办事处某村支部书记宋某,就是以极其容易被发现的重复签订拆迁协议方式,骗取赔偿款。
 
    据介绍,在郑州市重点工程拆迁项目部修建原郑州市商贸路期间,宋某利用协助政府进行拆迁工作的便利,采取欺骗手段将该村已被征用并赔偿过的附属物进行二次赔偿,并以村办企业名义与拆迁办签订补偿协议获得补偿款166.3万元,并将166.3万元用于其个人投资。
 
    2004年4月,郑州市金水区对熊耳河进行二期改造。因熊耳河二期改造未列入当年市政府财政预算计划,宋某先期垫付了拆迁补偿款100万元人民币,后利用其担任该村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通过与金水区拆迁办协商,将拆迁补偿款增至222万元。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金水区拆迁办拨付该村150万元补偿款。150万元到账后,宋某将50万元安排村会计取出,用于个人投资。
 
   “按照规定,凡是与群众有关的事项都要进行公示。为了掩盖自己的行为,宋某让人在傍晚或者晚上将公示贴出,第二天一早撕去。”郭艺辉说,“试想,哪怕有一名村民在签字或盖章时稍加注意,或者对公示内容多关注一点,宋某就不会如此容易得手。”
 
    郭艺辉还向记者分析,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村、组和乡镇站(所)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资金管理松弛、责任不明、制度不严等现象。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导致涉农资金疏于管理,成为滋生涉农资金职务犯罪的“温床”。
 
    针对涉农职务犯罪反映出的问题,检察官建议:有关部门应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村民理财小组财务把关制度,对村组干部进行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及时发现职务犯罪苗头;其次,村委会要深化村务公开,对村务实行决策、执行、监督分离制度;另外,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障各项专项资金健康运行,确实让农民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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