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几点思考3 |
分类:法学论文 时间:(2015-09-29 11:25) 点击:490 |
三、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的对策 1、正确把握宽严相济政策,既突出打击重点,又注重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法院审理毒品案件,要正确理解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区别对待,细化宽严措施。一方面,严厉打击操纵毒品犯罪的幕后黑手、“庄家”。对屡教不改、重新犯罪、情节恶劣的,要依法突出打击重点、从重惩治,彰显司法威慑力,尤其是对与抢劫、抢夺、绑架、杀人等严重暴力型犯罪交织在一起、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不减弱,以体现党和政府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决心。另一方面,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对初犯、偶犯、从犯、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分子,从轻、减轻处罚,分化瓦解犯罪团伙,减少社会对抗。对未成年犯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落实好结对帮扶、社区帮教等措施,教育、感化与挽救未成年人。 2、加强对毒品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毒品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应是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家庭、社会四位一体共同组成的整体预防的网络体系。深化“无毒社区”、“无毒村”建设,全面落实帮教措施是抓好预防工作的关键,也是解决毒品问题的有效载体。一是探索建立以劳教戒毒为主体,强制戒毒、自愿戒毒为补充的戒毒体系,加大对吸毒行为的惩罚和治理;二是各职能部门、基层组织通过经常性地分析涉毒档案台帐,及时了解吸毒人员的思想动态,矫正其不良心理倾向。同时大力宣传脱戒的先进典型,不断增强吸毒人员的戒毒自信心;三是充分发挥吸毒人员家属在帮教工作中的特殊作用,减少吸毒人员与外部毒品环境的接触,努力降低复吸率;四是不断完善尿检制度,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五是切实帮助吸毒人员解决生活、就业上的实际困难,使其尽早回归社会,从根本上减少毒品的消费规模,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 3、发挥司法宣传的导向作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远离毒品。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毒品祸国殃民的历史和现状,宣传党和政府禁毒的政策和法律,把禁毒宣传工作深入到每个乡村和每个家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打造强大的禁毒舆论攻势,使广大群众普遍形成恐毒、避毒心理,提高抗毒、防毒能力,增强恨毒、除毒觉悟,自觉远离毒品,积极检举揭发毒品犯罪。在各个学校,利用图片,一些典型案例、上法制课等进行相关的毒品知识宣讲,让青少年从小就知道毒品是什么,了解其危害,使“远离毒品、珍爱生命、永不沾毒”思想深入人心。此外,相关职能部门还应注重增加全民文化生活及娱乐、休闲设施的投入,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以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质。 出处:中国法院网钦州钦北频道 周艳梅 咨询北京著名刑事大律师 叶文波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民生大厦18层 座机:010-57250120(直拨)、56409388、56409399 手机:13911128189 15811390808 传真:010-56409355 QQ询:1697570699 邮箱:fyyw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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