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短信被拘应经得起法律审视 |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5-09-28 14:07) 点击:194 |
在法律社会中,不管是公权力的运行,还是个人权利的行使,都应该严格恪守法律规则。 一名从事外贸生意的黑龙江省商人,近日被“给领导发短信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和休息”为由行政拘留。 事件真相仅凭报道还无法厘清。但是,仅仅发了二三十条信息,就遭到了行政拘留处罚,该处罚结果是否经得起法律的审视,值得深思。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也就是说,行政拘留在行政处罚手段中,剥夺了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属于“严重”情形。正因为如此,法律对行政拘留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为人是否应该被行政拘留,需要综合考量行为的性质、结果等各种因素,只有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才能被处以行政拘留。 现实中,被处以行政拘留的情形也比较多,比如日常生活中所说的殴打行为,只要没有达到刑事责任的标准,就只能以行政拘留进行处罚。那么,发送二三十条信息,到底会不会达到行政拘留的程度呢?这是问题的焦点。因此,应该公布短信的内容,看看商人的行为是否“出格”,才能对事件作出正确的剖析和审视。 通常情形下,几十条信息,根本不会对他人生活休息造成太大影响。即便领导确实认为信息给自己造成了侵权,也应该通过民事手段进行维权,而不是依赖于公安机关的强制手段,对行为人进行打击惩罚。 在法律社会中,不管是公权力的运行,还是个人权利的行使,都应该严格恪守法律规则。在权利选项面前,公权力不能逾越法律界限,进而戕害公民个人权利,这是极其可怕的情形。 相关部门应该尽快澄清事件的真相,给公众一个合理满意的交代。 咨询北京著名刑事大律师 叶文波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民生大厦18层 座机:010-57250120(直拨)、56409388、56409399 手机:13911128189 15811390808 传真:010-56409355 QQ询:1697570699 邮箱:fyyw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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