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逮捕程序中律师介入权的保障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09-24 11:08) 点击:522 |
审查逮捕程序中律师介入权的保障 逮捕对于审前程序中的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权利的剥夺是最为彻底的,且持续的时间最长,使得审查逮捕程序中律师的介入成为必要。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虽为审查逮捕程序中律师的介入提供了法律基础,但仍存在操作性不强、权利救济不完善、检方应对程序不明确、律师介入后的实体权利未落实及法律援助范围有瑕疵等问题,很有必要构建听证式逮捕程序及相关配套制度,以避免律师介入审查逮捕程序的虚置。 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它的最严厉性体现在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予以羁押,而且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依附于办案期限,羁押期限一般要延续到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为止。从司法实践情况看,在审前程序中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很难被变更强制措施而会一捕到底,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实刑,故审查逮捕程序中律师介入权的保障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保护就显得特别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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