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未取得产权或者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如何分割?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03-21 20:13) 点击:742 |
离婚时,未取得产权或者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1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有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这类房屋一般包括当时人用标准价购买的拥有部分产权的房改房以及当事人购买的但在离婚时还未能办理产权的各类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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