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债务如何处理?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03-06 22:56) 点击:527 |
离婚时夫妻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债务一般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个人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付债务。从实践来看,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维持夫妻共同生活,如支付家庭生活日常开支,购置家庭生活用品、修缮房屋等所负的债务; 2、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夫妻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付的债务,实际上由夫妻共同经营或其盈利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6、婚前债务用于婚后生活的,如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付债务等; 7、因双方共同生活所付其他债务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1、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 2、当事人双方对共同债务的清偿负有连带责任
二、夫妻个人债务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为满足个人欲望而挥霍享受所负的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价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7条的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抚养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措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对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 1、个人债务由欠债一方承担 2、夫妻双方约定债务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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