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诉“加多宝” 索赔经济损失500万元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02-27 13:37) 点击:503 |
“王老吉”诉“加多宝” 索赔经济损失500万元 谁是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简称王老吉公司)诉被告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简称加多宝公司)虚假宣传纠纷案。 王老吉公司诉称,其是“王老吉”商标的被许可人,生产销售的“王老吉”凉茶品与被告生产销售的“加多宝”凉茶属于市场上的主要竞争产品。经其调查发现,在重庆地区,被告生产的“加多宝”产品的外包装、附带宣传单页和现场广告中,各被告以突出的字体进行“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宣传。 王老吉公司认为,“加多宝”凉茶之前并没有从其他名称改名的事实,现被告通过上述的广告宣传,会使消费者得出以前的红罐“王老吉”凉茶已经更改为现在的“加多宝”凉茶的结论,且会误认为现在市场上原告销售的红罐“王老吉”凉茶属于非正宗凉茶或属于假冒商品,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损害了原告作为主要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构成了对原告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诋毁。 王老吉公司请求判令:确认“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系虚假宣传,并停止销售包含此内容或与之相似广告词的产品包装,和含有上述内容的电视、网络、视频和平面媒体广告,同时要求被告分别在全国性的电视和报纸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和其他费用。 加多宝公司辩称,涉案广告语中所指的红罐凉茶是指加多宝公司的凉茶本身。该广告语是在原被告商标许可合同终止后,被许可人向公众告知商标变更的客观行为。该广告语向消费者传达的信息是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是什么商品,没有歧义不会误导公众。 庭审一直持续到当天下午16时,因为双方争议较大,该案审判长宣布休庭,如果双方庭后调解不成,合议庭将在评议后择期宣判。 北京铭轩律师网:www.bjmx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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