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叶文波
叶文波律师
北京 朝阳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叶文波律师创立的北京市元品刑辩律师团队是国内最具权威的刑辩律师团队之一。所有团队律师必须具备法学硕士以上教育背景(全日制),并有三个以上诉讼专业经验以及丰富的驾驭案件能力,以保证案件的质量。本团队长期与国内顶尖刑辩律师合作,并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大学的多名顶尖法学专家顾问,为我们提供强劲的高端法学理论支持,这是我国法学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典范。同时我们还与各级司法、政府、传媒、行业协会等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为案件公平、合法的处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和媒介保障。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法院受理涉“新国五条”首案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3-04-08 16:22)    点击:763

一女士签房屋买卖合同 北京出台细则后被卡 告卖房人返还首付款和双倍定金
法院受理涉“新国五条”首案

 

本报讯(记者 洪雪 通讯员 李辰)签合同买房并支付定金和首付款,后因卖房人拒绝办理过户和网签手续,导致3月底本市新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单身的李女士不具备买房资格。

    为此,李女士将卖房人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买房合同,返还已经支付的28万元首付款,并双倍返还4万元定金。今天丰台法院通报受理此案。据悉,这是新国五条出台以来,本市首例涉新国五条房屋买卖合同案件。

    李女士起诉称,2013127日,她和张先生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她以440余万元的价款,购买张先生位于丰台区三路居的房屋一套,房屋建筑面积近130平方米。

    合同签订后,李女士支付了2万元购房定金和28万元首付款。双方约定张先生于2013330日之前为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同时由她再支付150万元,其余房款于2013年年底一次性支付。

    李女士称,该约定达成后,她按照约定凑齐了剩余款项,张先生却明确表示拒绝为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同时也拒不配合办理网签手续,致使2013330日北京市政府出台新国五条实施细则后,她已不具备购买该房资格。

    李女士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之后达成的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现因卖房人张先生的行为,导致自己不再具备购买该房的资格,已构成根本违约。

    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张先生返还自己已付购房款28万元,并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律师说法

    据了解,李女士1月底购买的张先生的房子是自己的第二套住房。由于张先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遇到新国五条出台,李女士是否失去了购房资格呢?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卢明生律师认为,网签只是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管理的一种形式,并不是房屋买卖过程中的必要程序,只要李女士支付了定金,那么说明房屋买卖已经进行。

    卢律师认为,李女士的情况不应该适用新国五条的限制。

    相关链接

    20132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被称为新国五条

2013330日,北京市政府发布落实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通知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自331日起,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北京未拥有住房的,限购一套住房;对已经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

 

叶文波律师:

全国咨询电话:010-56409411(直拨)、5640938856409399

QQ1697570699 

邮箱:fyywb@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民生大厦18  邮编:100026

北京铭轩律师网网站:// www.bjmxls.com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叶文波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工程建筑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叶文波律师,叶文波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叶文波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1112818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叶文波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叶文波律师主页,您是第336370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