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没有产权证,离婚时如何进行分割?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09-01 13:53) 点击:709 |
<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要看具体情况,如房屋是商品房,且产权证能够取得,暂时还未取得的。可暂时判决归一方所有,待产权证后,双方对产权问题协商不成,可另起诉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一类的房产如果双方就产权归属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人民法院基本上是不予处理的。 叶文波律师 北京铭轩律师网 www.bjmxls.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10层1008室 手机:13911128189 电话:010-57630345 咨询QQ:1697570699 邮箱:fyywb@126.com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