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了生效吗?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1-08-26 15:38) 点击:669 |
<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返悔。但是,如果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后没有及时办理离婚登记,发生了争议怎么办? 在这里提醒大家:“离婚协议”是经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提交的“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是“离婚协议”生效的前提,“离婚协议”是附条件协议。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即使双方已经签字,协议也没有生效,不能作为人民法院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充分、全面的依据。 叶文波律师 北京铭轩律师网www.bjmxls.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10层1008室 电话:010-57630345 手机:13911128189 咨询QQ:1697570699 邮箱:fyyw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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